來源:鎮雄縣人民政府網 發布時間:2023-03-14
廣大市民: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我縣國家衛生縣城及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切實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水平,鎮雄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23年3月15日起,在城區開展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3年3月15日0時開始至2023年5月14日24時開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常態化堅持。
二、整治范圍
重點整治區域為城區嚴管街、學校、商場、醫院、公園(廣場)等周邊路段和區域。
三、整治內容
(一)交通秩序整治
1. 整治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違法轉彎掉頭、違反交通信號燈、不按交通標志標線行駛、隨意變更車道、車窗拋物等交通違法行為。
2. 整治機動車、非機動車無牌無證、遮擋號牌、損污號牌,駕駛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3. 整治渣土運輸車不遮蓋篷布,大型貨車、城市工程運輸車超限超載、超速行駛,違停占道、闖紅燈、不按規定路段、時間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4. 整治機動車及非機動車擅自占用消防應急通道。
5. 整治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等。
6. 整治擅自拆除機動車消聲器,造成炸街擾民。
7. 整治出租汽車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亂收費、拼客、甩客、拒載等違法違規運營行為。
8. 整治運營車輛長期在車站、學校、醫院、客流集聚地收客經營、欺客、宰客。
9. 整治客運班線車亂停亂靠、站外攬客、爭搶客源、倒客、甩客、宰客,不按核定線路經營,串線經營,長線短跑。
10. 整治非法營運車輛停放路邊公然收客、攬客、運客行為。
(二)市容環境整治
1. 整治出店經營、占道作業、占道堆放雜物,商戶占用公用通道搭棚設點經營、門店外延伸裝修等行為。
2. 整治燒烤餐飲車占用城市道路沿街叫賣和擺攤售賣等行為。
3. 整治集貿市場出入通道各類流動商販聚集擺攤行為。
4. 整治亂貼亂畫、亂扔垃圾等行為。
四、違反通告規定后果
1.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公安、交通、城管、消防等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并通過網絡、電視等媒體進行集中曝光;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公職人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一律抄告本人所在單位或組織。
2.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違反本通告市容環境整治內容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3. 對阻礙執法部門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支持、配合城區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抵制各類違法行為和不文明陋習,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市容環境。
特此通告
鎮雄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網編:付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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