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昭通市民政局 發布時間:2022-12-05
各縣(市、區)民政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全面開展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工作的指導意見》(云民發〔2022〕234號)精神,有效解決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困難群眾申辦低保和特困供養難題,結合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論述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建立健全居住地、戶籍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工作協同機制,實現困難群眾在居住地和戶籍地均可申請辦理低保、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業務,推動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水平邁上新的臺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經辦服務高效便民。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好居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的困難群眾申辦低保、特困供養難題,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簡化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精簡證明材料,創新服務方式,豐富救助內容,持續提升服務水平、服務質量。
堅持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嚴格履行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民政部門低保和特困供養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核確認、資金發放、動態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履行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民政部門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動態復核的協助配合責任。形成權責清晰、機制順暢、高效協同的工作格局。
堅持制度運行平穩有序。居住地、戶籍地低保和特困供養申請辦理流程、對象認定條件、家庭收入核算、財產狀況認定方法等嚴格按照《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細則》《云南省特困人員認定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確保全省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運行平穩,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延續性。
二、工作重點
(一)申請對象。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戶籍未在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但在居住地實際居住1年以上且面臨基本生活困難的群眾。
(二)申請材料。居住地申請低保、特困供養,除按規定提供申請低保、特困供養的常規材料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整戶均為非居住地戶籍的申請對象需提供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證明材料。本地戶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非本地戶籍成員需申請的,可由一名本地戶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家庭成員關系的證明材料及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證明材料。
1.有效居住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居住證、勞動合同、領取工資證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連續繳存證明、租房合同,居住地村(社區)出具的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2.家庭關系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本地戶籍申請人和非本地戶籍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家庭關系聲明書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三)辦理流程。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向居住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申請有困難的,居住地村(居)委會可代為提出申請,居住地嚴格按照《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細則》《云南省特困人員認定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辦理。
1.申請受理。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到服務窗口或通過“一部手機辦低?!薄罢戎脚_”APP向居住地鄉鎮(街道)提出救助申請。整戶均為非居住地戶籍的申請對象由共同居住的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本地戶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非本地戶籍成員需申請的,可由一名本地戶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
2.核查辦理。相關材料經鄉鎮(街道)查驗屬實后,予以受理。居住地鄉鎮(街道)受理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提請縣級民政部門開展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等方式,對申請低保、特困供養的家庭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同時函告戶籍地協助做好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昭通市域內跨鄉鎮(街道)、跨縣(市區)申辦的,居住地鄉鎮(街道)需及時函告戶籍地鄉鎮(街道),請求協助完成其在戶籍地的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戶籍地鄉鎮(街道)在收到居住地的協查函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工作,并及時向居住地回復鄉鎮(街道)??缰荩ㄊ校?、跨省申辦的,居住地鄉鎮(街道)向縣級民政部門上報需核查信息,由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聯系戶籍地縣級民政部門進行核查,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聯系有困難的,可上報市民政局幫助聯系核查。居住地低保、特困供養申請辦理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有需要戶籍地配合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及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至45個工作日。
(五)救助標準。在居住地申請低保、特困供養,應當執行居住地收入財產認定標準,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保障范圍,并按居住地低保補助標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發放救助金。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保障范圍。對在居住地認定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由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指導鄉鎮(街道)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確定照料服務人員,在充分尊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優先就近選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
(六)動態管理。居住地鄉鎮(街道)應按規定動態復核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家庭經濟狀況。復核后家庭人口和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應根據核查情況報請縣級民政部門辦理低保金增發、減發、停發手續。復核后不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要及時退出保障范圍或幫助落實低保等其他救助政策。需戶籍地配合開展的復核事項,由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向戶籍地縣級民政部門發出協查請求。在居住地獲得救助的對象,若居住地發生變化,應向原居住地鄉鎮(街道)或村(居)委會主動報備。經原居住地鄉鎮(街道)查實后報縣級民政部門,確已離開居住地生活達1年以上的,可停止發放低保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工作的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進一步研究細化工作措施、理順工作機制,加大對鄉鎮(街道)實施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的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
(二)強化培訓指導。各縣市區民政局要把開展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作為推進社會救助改革創新和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推進機關作風建設、效能革命的重要舉措抓細抓實,強化政策培訓,指導基層開展好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工作。
(三)精簡證明材料。對于居住地申請辦理低保、特困供養所需提供的材料,要應減盡減、公布清單??梢酝ㄟ^政務服務平臺查詢獲取的,以及能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的相關材料,不再要求群眾提交。難以有效提供的證明事項,采取告知承諾制替代家庭經濟狀況有關證明的辦法,不得要求申請人往返于戶籍地和居住地,增加群眾負擔。
(四)密切跟蹤評估。各縣市區民政局要密切關注本地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減情況和困難群眾救助資金支出情況,及時調整完善措施,做到動態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市民政局將開展動態數據比對,有效杜絕跨區域重復領取低保、特困供養等問題。遇有重大問題傾向,要第一時間逐級報告,妥善研究解決。
(五)強化考核問效。市民政局將對工作成效明顯、亮點經驗突出的地區視情給予通報表揚和考核加分。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容錯糾錯有關要求,對在居住地申辦低保及特困供養工作中,因客觀偏差或探索創新、先行先試造成工作失誤的等情形的,可視情節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追究有關責任。
附件:1.關于請協助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函(參考模板)
2.關于XXX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情況的函(參考模板)
昭通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關于請協助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函
(參考模板)
XX州(市)XX縣(市、區)民政局:
現有你鄉鎮(街道)戶籍人員XXX在我地提出XX(城市低保、農村低保、特困供養)申請,身份證號XXXXXX,家庭住址(戶籍地址)XXXXXX,聯系電話XXXXXX。請協助核查XXX的家庭戶籍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相關信息,并于XX年XX月XX日前將核查情況反饋,請予以支持為謝!
此函。
居住地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人及電話:
傳真:
附件2
關于XXX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情況的函
(參考模板)
XX州(市)XX縣(市、區)民政局:
收到你們《關于請求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函》后,我們及時開展調查核實,現將調查核實情況回復如下:
一、XXX家庭人員戶籍地家庭成員情況
(主要核查在戶籍地的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人情況)
二、XXX家庭收入核實情況
三、XXX家庭財產核實情況
四、社會救助政策保障情況
經核實,XXX在我鄉鎮(街道) (已納入或未納入)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特此回復!
戶籍地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單位蓋章)
XXX年XX月XX日
《昭通市民政局關于居住地申辦低保特困供養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網編:付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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